誤殺丈夫|七旬精神分裂婦涉斬死丈夫 認誤殺罪還押至9.30判刑
發布時間: 2024/09/04 12:41
最後更新: 2024/09/04 12:55
患有精神分裂症的77歲主婦涉於2021年2月,趁丈夫睡覺時揮刀斬他,丈夫身中多刀後制服妻子,並要求女兒報警,丈夫送院後證實死亡。婦人今(4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1項誤殺罪,案情指,被告於1986年被診斷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,被告在警誡下稱因劉有情婦而砍他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30日求情及判刑,以索取精神科報告,其間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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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尼籍被告劉秀珍(現年77歲,報稱主婦),被控於2021年2月25日,在葵涌麗瑤邨貴瑤樓一單位內非法殺死劉子球。控方庭上透露,被告於1977年來港後與劉結婚,婚後單下一子一女,被告過往沒有刑事紀錄。
案情指,被告於1986年被診斷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,至2001年曾復發送院,其後每隔數月覆診。案發時與劉及女兒同住涉案單位。至2020年8月,被告開始懷疑劉有外遇,兩人經常爭執,劉於案發前曾搬出涉案單位,以避免衝突。
至2021年2月24日,當時劉已搬回涉案單位,當時被告、劉及女兒一同共進晚餐,女兒於2月25日凌晨1點許上床睡覺,至凌晨4時許,女兒聽到劉呼叫,並要求報警。女兒其後發現劉身上沾滿鮮血,於地上制服劉,並稱遭被告砍傷。
女兒隨後取來毛巾讓劉按住傷口,再與劉一同制止被告,等候警方到場。警員約10分鐘後到達單位,劉聲稱被告趁他睡覺時用刀砍他。救護員及後到場,發現劉後腦有約10厘米傷口,即時進行急救,惟劉開始反應緩慢,最終於瑪嘉烈醫院離世。被告當場被捕,在警誡下稱因劉有情婦而砍他。
解剖報告顯示,劉身體多處受傷,包括臉部左側有3道8.5至9.5厘米的傷口等,傷口與31厘米刀具脗合,死因為頭部被砍傷,以致大量出血。
被告其後還押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,精神科報告顯示,精神科醫生同意被告早前被診斷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,又指被告案發時有抑鬱及偏執型人格等。當時被告或幻想劉與1名寡婦有染,大大降低自我控制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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